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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    工作人员招聘制度
    来源:本站 录入者:admin 发布日期:2016/4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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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作人员招聘制度

    第一条    为规范河南省生命之魂残疾人艺术团的人事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
    第二条    艺术团自理事长和法人以下工作人员,均称为艺术团员工。

    第三条    本艺术团各级员工,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。

    第四条    本艺术团所需员工,一律公开条件,向社会招聘。

    第五条    本艺术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、品德、能力、经验、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,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。

    第六条    新进员工的聘用,根据业务需要,由主管人事负责人统筹计划,呈报标准。

    第七条    本艺术团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,才能聘用
    1、副团长以上职位,必须具备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,年龄在35岁以上。
    2、部门负责人,必须熟悉业务,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,年龄在25岁以上。
    3、一般职员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。
    (1)填写登记表;
    (2)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;
    (3)交学历证。

    第八条   本艺术团各级员工应遵守本艺术团一切规章及公告。

    第九条  本艺术团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,不得违抗,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。

    第十条  本艺术团员工应尊重艺术团信誉,不得擅用本艺术团名义开展业务活动。

    第十一条  本艺术团员工应尽忠职守,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。

    第十二条  本艺术团员工对外接洽事项,应态度谦和,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艺术团名誉的行为。

    第十三条  本条例解释权归艺术团办公室。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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